关于做好我校2006年冬季征兵工作的通知
关于做好我校2006年冬季征兵工作的通知 各院(系)、体育部: 北京市2006年冬季征兵工作已全面展开,遵照《北京市2006年冬季征兵命令》和《海淀区2006年冬季征兵命令》,为做好我校在校适龄学生的征兵入伍工作,现将我校2006年冬季征兵工作通知如下: 一、 组织领导 2006年我校学生征兵工作由学校征兵办公室负责,校征兵办是学校征兵工作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,设在党委人民武装部。校征兵办地址:北区食堂508室, TEL:62515500。 二、 工作方案 1、征集对象与条件 凡在我校就读和户口在京的中国籍学生,2006年年满17岁至23岁(1983年1月1日-1989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),政治合格,身体健康符合有关规定者(其中视力要求:左眼裸眼视力为4.5以上,右眼裸眼视力4.6以上)均可应征入伍。台湾省籍和归侨、侨眷优先。 2、学校和北京市的主要优抚政策摘要 ⑴ 学校全额返还当年已交的学费和宿费; ⑵ 变通考核本学期已学完大部分课时的所修课程,给予学习成绩和学分; ⑶ 优先审批转专业申请; ⑷ 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或连续两年被评为“优秀士兵”,退役复学后成绩优良的,毕业时可获得保送研究生资格; ⑸ 退役复学后享受每学年3000元专项奖学金资助; ⑹ 服役期间每年由北京市海淀区政府发放优待金1万元; ⑺ 其他优抚待遇规定详见《中国人民大学在校本科学生应征入伍优抚待遇暂行规定》(2004-2005学年校政字11号)和北京市教委等五个委部局联合发布的《关于进一步做好从全日制高等学校在校学生中征集新兵工作的通知》([2002]卫联字1号)。 3、征集程序 ⑴ 政策宣传与咨询阶段(10月23日-11日4日)。校征兵办开展宣传咨询活动,有应征意向的符合征集条件的学生,通过参加咨询活动,或向校征兵办(北区食堂508室,TEL:62515500)咨询,或登录学校新闻网(//xsc.pujingylc.net/gfzx.asp)了解国家和学校有关征兵政策规定(学校和北京市优抚待遇规定附后); ⑵ 报名阶段(10月27日-11月7日)。有应征意向的学生经慎重考虑,并征得家人同意后,可到校征兵办或所属院(系)学生工作部门领取并填写《中国人民大学参军入伍应征报名表》(附后),经所在院(系)党委进行初步政治审查加盖院(系)党委公章后持报名表到校征兵办报名; ⑶ 体检(11月10日-15日)。经校征兵办政审批准后学生可参加海淀区征兵办组织的体检; ⑷ 政审(11月16日-25日)。体检合格的学生由学校征兵办组织进行政审,必要时从院(系)抽调干部或教师参与外调工作; ⑸ 接兵部队对预定新兵走访调(11月16日-30日)。政审合格学生在指定范围内申报服役军兵种和服役地点; ⑹ 审批定兵(12月1日-5日)。经政审合格,海淀区征兵办与接兵部队共同研究确定新兵服役部队;给经批准入伍的新兵发放《入伍通知书》,同时,协助办理休学手续,发放服装; ⑺ 新兵运送工作(12月10日-31日)。学校举行隆重热烈的欢送仪式,然后学校按照新兵运输计划,积极协助区征兵办、接兵部队,将我校应征入伍的新兵欢送到指定地点; ⑻ 善后工作。在新兵运送之前,院(系)应协助入伍学生办理全额返还学费、宿费手续;同时,在学期末为入伍学生本学期所学课程办理变通考核手续,给予其成绩和学分。 三、 工作要求 1、提高认识,加强领导。搞好征兵工作,向部队输送优质兵员,对加强国防和军队建设,维护国家安全和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,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,使命光荣,责任重大。同时,参军服役也有利于学生全面成长,提升综合素质。各院(系)一定要提高认识,并加强领导工作,圆满完成任务。 2、广泛宣传,营造氛围。各院(系)要采取多种形式,配合校征兵办开展广泛深入的征兵宣传教育活动,增强适龄学生依法服兵役的意识,做好学生及其家长的思想工作,引导、激发学生支持国防和军队建设,踊跃参军,报效祖国。 3、突出重点,严格把关。各院系和相关部门,要认真执行征兵政策规定,突出抓好政审、体检和审批定兵三个关键环节,确保质量。 4、落实政策,兑现承诺。国家和北京市对在校学生应征入伍制定了相应的优抚政策,根据上级规定和我校的实际情况,我校也出台了相应的优抚待遇政策。各各有关单位要将政策落到实处,关心关怀入伍学生及家长,保持经常联系和跟踪访问,使学生安心服役,立功受奖,为学校争光。 学校征兵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6年10月20日